Saturday, 25 May 2019

<香港逃犯修例--压倒香港法治地位的最后一根稻草>


这个逃犯修例,根据官方的说法是一名港女在台湾遭到港男杀害,然后那个港男逃回香港,由于港台之间没有引渡互助协议,所以理论上香港政府是拿这位港男没有办法,因为这样,所以香港政府提出对于逃犯,而做出修改条例的提议,这个修列,99%是通过了,现在只等习帝通过罢了~
这个条例的大致内容,
是指那些在中国或者在香港因为犯了”危害国家安全“罪而逗留在香港的罪犯,只需要经过特首,司法,立法会的容许,然后可以直接把罪犯direct 引渡到中国大陆去。罪犯可以是当地的强国人,香港人,甚至是外国人。
Direct引渡到中国.....意味着香港的自治区地位荡然无存,扑街含家产。
那些在香港做工的外国人,比如银行高层,或者民运人士,都可以在这个修列下被引渡到强国~很多人(劣等物种除外)都知道中国是一个没有法制的国家,通常那些被中国抓到的民运人士或者律师,10个有9个不是被消失,就是死在监狱中,剩下的那一个都被打到不成人形,半身不遂了。
想象一下,现在猪哥在马来西亚说:‘习近平肾亏,习近平JJ1cm长”,然后他带他的女朋友去台湾旅行,先中途转机到香港然后才去台湾,可是他和他的女朋友却在香港被香港警察以”危害国家安全“的罪名被引渡到大陆去审判。被引渡后,不准聘请律师,被迫上电视认罪,女朋友被抓去强奸。。。一名外国人,无端端在香港”被消失“了,不恐怖吗?这个堪比纳粹在波兰抓犹太人进集中营有过之而不及!
这条修列,等于是吧香港仅存的法治都给摧毁了,把香港变成是中国的一个市区,变成香港市,看到这些情景,你觉得那些食惯法治精神的欧美银行员工,他们会去香港吗?他们还会去香港投资?
香港完蛋了,香港完蛋了!
不过也是好事,等下等川大大取消香港关系法,然后中国高管的子女不可以前往美国,全部留下来,和老百姓一起吃草,何乐而不为啊!嘻嘻.....
以上的事情,是那些还存在于口腔期说”不偷不抢不怕共产党“的劣等物种不会明白的,所以我真心祝福你们这些口腔期的劣等物种,被老马虐死,到时候我会拍手叫好的。